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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现原****公司遗留厂址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原****公司遗留厂址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正**五顷塬乡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0 日-2024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宋鹏飞
联系电话: 152****61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