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小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信息公示

审批
河北-保定-博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县**镇众泰家园东行150米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17.368亩,**综合楼、机房等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预处理区域、生物处理区域、深度处理区域、消毒处理区域、污泥处理区域等构筑物的体积为 40265平方米,项目配套新上污水处理设备、8062米污水管网。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徐朝晖

联系电话:151****6818

邮箱:****@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力耕****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拂林路9号16层A单元1801L1

联系人:魏丽

联系电话:152****1712

邮箱:****@163.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pan.**.com/s/1ueFOiG2r5HaWsxPr4RsYwg

提取码:0x3s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因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