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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第二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 20: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李正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0320/187****022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汀旗路2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83—****6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0320/187****022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第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1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区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第二期于2024年5月11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就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一)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合同履行期限”的“所有培训工作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培训完成后25日历天内完成补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修改为“所有培训工作须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培训完成后15天内完成补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二)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的“2.期限、效率”部分中“服务期限:所有培训工作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培训完成后25日历天内完成补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修改为“服务期限:所有培训工作须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培训完成后15天内完成补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更正日期:2024-05-14 00:00
其他: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遵照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汀旗路261号
联系方式:0883—****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134****0320/187****0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李正浩
电 话:134****0320/187****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