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乡塘石埠风电场核准的批复

审批
广西-南宁-西乡塘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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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乡塘石埠风电场核准的批复
南发能源项目〔2024〕11号
发布时间:(略)5:33

(略):

你单位报来《关于(略)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市风能资源开发,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保护(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依据《(略)

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

整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726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建设西乡塘石埠风电场。

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建设单位:(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

三、项目(略)。本项目须配建装机容量20%、2小时的储能设施(即20兆瓦时储能)或购买(略)

服务。

(略)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3.3%,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向银行

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略)

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是: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南

宁市西乡塘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华润电力南宁西乡塘石埠50MW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

(略)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办法(略),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略)。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

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

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本项目核准后,项目单位应积极与电网企业对接,电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并网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建设计划

及并网工作有序推进。

十一、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发

改新能〔(略)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储能设施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的,服务时间从项目并网之日

计起。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

39号)等文件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

的发生,我委就项(略)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附件:(略)

2.电力项目安(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

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纪检监察组,邮编:(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