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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埕岛油田埕北325块产能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埕岛海域CB325平台和CB326平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 法定代表人 | 韦敏 |
联系人 | 任登龙 | 联系电话 | 0546***0923 |
项目投资(万元) | (略)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8-3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利用CB325平台预留井槽新钻油井CB325A-8、CB325A-9。 注:CB325井口平台共有9个井槽,调整前4口油井、2口水井、3口预留井;调整后为6口油井、2口水井、1口预留井。 2、利用CB326平台CB326A-3废弃井侧钻为油井CB326A-CP3。 注:CB326井口平台共有12个井槽,调整前8口油井、3口水井、1口废弃井;调整后为9口油井、3口水井。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无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设备产生的废气直接通过烟囱排放至大气,运营期正常生产情况无废气产生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平台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略)废液处理站,最后进入原油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埕岛油田 其他措施: 1.钻井固废运回陆地处置时产生的废水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合规处置。2.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机舱水全部收集后运回陆地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钻井固废和其他固体废物全部进行收集,通过船舶运回陆地,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噪声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指标能够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对海洋(略)。2.该项目不涉及平台建设和管道铺设等新增用海,不涉及钻屑、泥浆和其他固体污染物排海,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等海洋资源影响很小。3.项目选址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 | ||
承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韦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韦敏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