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三批**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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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第三批**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公示
**经济技术开(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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