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滨河北路配套系统完善工程

审批
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拉玛依区交通运输局、克拉玛依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滨河北路配套系统完善工程
建设地址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幸福路以南,滨湖路以北
建设规模 0.0平方米
合同工期 2023-04-25 至 2023-(略) 合同价格 (略)万元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克拉玛依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向娟
施工单位 永升建设(略) 项目负责人 肖志文
监理单位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贾希援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备注: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略)。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略),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