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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略)水洗、浆纱、缸印染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水洗、浆纱、缸印染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9日-2024年06月0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略),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略),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尹主任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