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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食堂燃气自动灭火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预算:(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原燃气自动灭火系统设备、曹道和器具的拆除,新安30套12.5kg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厨房消防系统(略),新风系统的空气开关、出风口及管线,泵房内的设毒、配电箱及线缆灯。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说明及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
7.工期:(略)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略),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海港区文化路412号四楼(略)获取(略)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应提前电话预约。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售(略),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七、其他补充事项: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略)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