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无详细参数的设备需征集详细参数及价格(详见附表一)。需根据我单位设备基本要求,提供满足需求的三家及以上设备详细参数,还需包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注册证号、单价(价格需提供盖鲜章的真实的佐证材料,如:(略)
二、参询单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响应函及参询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2、(略)(格式见附表二);
3、参询产品详(略) (格式自拟);
4、参询产(略)(据实提供实际参数值,有正/负偏(略))(格式自拟);
5、参询产品的详细参数和功能介绍(需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参数证明材料或者白皮书)及产品的彩页;
6、参询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6.2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略)
6.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参询企业(略)
7.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7.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3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询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所有资料需提供盖鲜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进行密封,报价资(略)。
三、特殊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仅为征集单位编制设备技术参数使用,非资格预审。
2、无论征集单位是否参考所征集的设备技术参数,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略)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略)。对所有自愿(略),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3、征集单位有权针对技术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参数征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执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略)。参询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四、(略)
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
2、提交资料截止日期:(略)
3、地点: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财审科(项目办)4、联系方式:(略)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