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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钢板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略)
2.1、更正内容1
第二章第一条“供应商须知附表”中,履约保证更正为如下信息:
2.1.1履约保证金:(略)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1.2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2个工作日内以现汇形式缴纳;
2.1.3退还时间: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供货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
2.1.4备注信息:采购项目:(略)钢板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略)
2.1.5收取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①公司名称:(略)
②开户行:(略)
③账号:(略)
2.2、更正内容2
第三章第一条第一款“供货需求”变更为如下信息:
2.2.1供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街道同心大道1139号,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2分批次交货,每批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当批次订单量30%的生产交付工作,40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当批次订单量100%的生产交付工作(交付量允许当批次需求量±5%内的偏差)。
2.3其(略)。
2.4响应文件中第六款“报价清单”如涉及上述信息,以上(略)。
三、关于更正内(略)
3.1本次更正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未响应,视为无效响应,按废标处理。
3.2如供应商按更正内容响应,以承诺函的形式进行响应,承诺函详见附件1:(略),与响应文件同步投递至采购人邮箱。
3.3递交要求:
3.3.1递交方式:线上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3.3.2递交截止时间:(略)
3.3.3递交邮箱:(略)
附件1:(略)
(略)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