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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9:30:00,更正为:(略)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9:30:00,更正为:(略)9:30:00。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省**市*(略),更正为:**省**市**县城北文化广场政务中心附二楼。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采购包1:(略).75元。 采购包2: (略).70元
2.供应(略)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县财政局。联系科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县南田路7号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略)。
5.只有从**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县城北文化广场政务中心附二楼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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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